談起《互不侵犯協定》,相信大家都會聯想到德國與蘇聯在1939年簽訂的《德蘇互不侵犯協定》 — 雙方承諾10年內保不會單獨或聯合其他國家攻擊對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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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,除《希特拉—史太林條約》外,早在1934年德國就跟波蘭簽訂《德波互不侵犯條約》,可算是德蘇版本的參照。條約規定德波兩國以談判的方法解決問題,並於未來10年不會與對方發生武裝衝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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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相信嗎?天真的波蘭確信元首是個擁有「良好誠信」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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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因是
(1) 納粹主義反對共產,看希特拉國會縱火案後揖捕共產黨人就曉得一二,所以與蘇聯結為同盟的可能性十分低;
(2) 早在《羅加諾公約》簽訂時,波蘭就與法國締結成軍事同盟關係,入侵波蘭等同向法國宣戰,量德國再大的膽也不會輕舉妄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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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是 ⋯⋯有可能發生的就必然會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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